①现场鉴别时不要轻易下结论,尽量对需要鉴别的卷烟多看、多分析,如果有条件应当使用辅助仪器(放大镜、紫外线灯等),提高鉴别结论的说服力。稽查员综合作出卷烟真伪鉴别结论,需要明确此鉴别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②在向消费者或零售户解释时,要保持沉着冷静。针对有疑问的地方做详细讲解,语言尽量简洁易懂,减少使用专业术语,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鉴别结论;
③现场处理中如遇到双方情绪激动,有可能引起更大冲突时。我们首先要始终保持中立,并耐心给予调解、化解矛盾,在双方不能接受我们的初步鉴别结论时,现场封存有争议卷烟,双方做好标记,告知当事人可以到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申请重新鉴定,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鉴别报告。